网上购物需要警惕"虚构原价"的陷阱

2020-11-19 14:22   来源: 互联网    阅读次数:40

[案例]冯先生在一家科技公司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上买了四张"台式机内存单"。产品页面的详细内容是:"价格是2199元,促销价格是1799元,今天的特价,我们的活动将减少5元。"实际付款是1794元。在购买时,客户服务告诉冯先生,2199元是原价。但是,冯先生后来发现这个价格没有回到原价,他觉得自己被骗了,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科技公司支付三倍的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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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认为,科技公司没有对商品详细信息页面上的标价做出必要的解释,该公司的客户服务答复还指出,2199元是商品的原价,这将误导消费者相信该商品有2199元的销售记录,这是一个虚构的原价和虚假优惠待遇,构成了价格欺诈。"此外,科技公司标价1799元作为促销价格,发出优惠保证金的信息。虚假标价就足以使消费者对优惠幅度有错误的认识,产生购买意愿,因此本案涉及的价格欺诈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。法院最终裁定,这家科技公司将向消费者支付三倍的赔偿金。


[声明]"虚拟原始价格"是指在促销活动中,经营者标明的原始价格是虚假的、捏造的、不存在或从未有交易记录的。国家发改委颁布的"禁止价格欺诈规定"明确规定,经营者伪造原价或者虚假优惠折扣,骗取他人购买,属于价格欺诈行为。法官提醒,企业在进行产品宣传时,不应违反法律、公共秩序和良好的风俗习惯,应与产品的实际功能和质量相一致,不得进行价格欺诈或虚假宣传。


法官提醒消费者,在参与商业推广活动时,应尽量避免冲动性消费,并以诚信原则进行网上购物。如因非消费者原因而引致问题,可按合约条款解决。同时,消费者亦应尽量保留交易快照、通讯纪录等证据,以保障日后的权益。


责任编辑:无量渡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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